- [主题分类] 科技
- [发文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6-12-16
-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 [实施日期] 2016-12-16
- [发文字号] 京科发〔2016〕689号
- [废止日期]
- [成文日期] 2016-12-16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16-12-16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34号),全面推动本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服务,我们研究制定了《落实<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实施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2016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关于印发《落实<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实施推进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