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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引进
一、服务对象
在怀注册纳税的重点创新主体拟引进的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三年内并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规定的优秀人才。
二、服务内容
1.向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提出拟引进留学人员需求。
2.协助获批进京资格留学人员办理调京手续。
三、服务流程
1.提出留学人员引进需求。用人单位对照《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及上级部门要求,向各行业主管单位、属地、亲清管家服务单位等提出留学人员引进需求。上述单位初审后,将拟引进留学人员推荐至怀柔区委组织部。
2.引进需求评议。区委组织部依据《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及各部门推荐意见,将拟引进留学人员择优推荐至市人才工作局。
3.申报材料核准。拟引进留学人员获批进京资格后,由区委组织部指导用人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准备拟引进留学人员资料并初审后报市人才工作局核准。
4.办理调京手续。经市人才局核准后,协助拟引进留学人员办理调京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怀柔区委组织部张丽丽
联系方式:69649001;1381068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