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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集体户落户

日期: 2022-10-02 来源: 怀柔科学城管委会

一、服务对象
  1.在怀注册创新主体通过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成熟人才调动、博士后出入站等方式引进的落户人员;为怀柔实验室等创新主体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给予过渡服务。
  2.中科院在怀研究院所引进人才(以高层次人才、优秀工程技术支撑人才、青年骨干人才为主)及其随调(迁)的配偶、子女。
二、服务内容
  1.协助引进人才(非中科院人才)到怀柔公安分局泉河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2.协助中科院引进人才到怀柔公安分局雁栖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三、服务流程
  (一)非中科院人才落户
  1.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持怀柔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规划科出具的《非京生源落户介绍信》,在到区人力社保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科开具《落户委托书》、《户口迁入介绍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等材料后,到泉河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2.成熟人才调京落户。持怀柔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到区人力社保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科开具《落户委托书》《户口迁入介绍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等材料后,到泉河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3.博士后人员落户。设站单位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区人力社保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科开具《同意接收集体户口介绍信》后,到怀柔公安分局人口处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再由落户人员持以上材料到泉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二)中科院人才落户
  1.本市常住集体户口人员落户。持《常住人口登记卡》、中科院人才中心《同意接收函》,到雁栖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2.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持教育部《落户介绍信》、《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科院人才中心《同意接收函》,到北京市政务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准迁手续窗口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到雁栖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3.博士后人员落户。持人力社保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中科院人才中心《同意接收函》等材料,到雁栖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4.从京外调配人员落户。持《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中科院人才中心《同意接收函》等材料,到雁栖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非中科院人才落户业务联系人:怀柔区人力社保局韩婧
  联系方式:89686022
  2.中科院人才落户业务联系人:中科院人才中心郭元
  联系方式:64839800;6483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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