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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
一、服务对象
在怀注册纳税满一年的重点创新主体拟引进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毕业生应满足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的要求,且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要求的引进条件。
二、服务内容
1.区人力社保局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等因素统筹分配引进指标,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引进审批手续。
2.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按落户年限办理落户手续。
三、服务流程
引进毕业生工作依托“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系统”全程线上办理,流程分为以下阶段:
1.申报需求。上年度11月底前,用人单位在线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引进需求。
2.申报公示。(1)区人力社保局分配指标后,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提交毕业生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2)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无误后,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力社保局通过系统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毕业生信息。
3.审核落户。经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持审核通过的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怀柔区人力社保局于海玉
联系电话:89685697